中新社北京6月14日电 (记者 王曦) 中国足协14日公布了U23新政的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和《2017年夏季注册转会期收取引援调节费用相关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。
中国足协在U23新政上的新要求为:2018赛季每支中超、中甲球队最多报名25名国内球员,其中至少有4名U23,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,直接取消球队参赛资格。新政要求,2018赛季每支中超、中甲球队最多报名25名国内球员,其中至少有4名U23球员,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,直接取消球队参赛资格。
规定还要求,俱乐部每场比赛报名18人名单中(11名首发、7名替补),至少应有3名U23球员,11名首发球员中至少应有1名U23球员,每场比赛U23球员首发人数不得少于外籍球员首发人数。在一场比赛中,每队U23球员的实际累计上场人次不得少于外籍球员实际累计上场人次(每场比赛每队外籍球员的累积上场人次不得超过3人次)。违规的球队将按弃权处理,同时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还将对该俱乐部做出进一步处罚。
引援方面,中国足协此次明确规定了引入内外援的身价上限:对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将收取等额的引援调节费用,俱乐部引入外籍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/人次、引入国内球员资金支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/人次的俱乐部,缴纳的引援调节费用将全额返还俱乐部用于青训,并不得冲抵俱乐部青训预算。
俱乐部如引援支出超过以上标准,则不享受此项政策,仍然等比例全额收取引援调节费用,该项费用全部纳入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;俱乐部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国外关联俱乐部引入球员的,如果租借费用低于原俱乐部引入该球员时的转会支出,则以该支出为基数收取调节费用。
与本赛季实施的U23球员政策相比,新的政策具体细节无疑更为严苛,但其目的是督促各大俱乐部重视本队年轻球员的培养,同时限制外援对于联赛的影响。对于目前大多数中超、中甲球队来说,U23球员存在配置数量不足、与主力球员差距较大等问题。但随着亏损俱乐部每笔内援支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,想走引进的这条路也将被堵死。如果“新政2.0版”能被长期执行下去,重视梯队的建设,重视年轻球员的培养,势必成为未来各支俱乐部的头等大事。
从引援细则上可见,中超、中甲球队疯狂买入大牌外援的时代基本结束,而且通过海外关联俱乐部租借(或其他途径)引进外援的这条道路也被实施细则基本堵死。但是,现有强队或者队中拥有大牌外援的俱乐部或将成为新政的受益者,在中小球队无法靠外援提升实力的情况下,中超、中甲基本上将维持目前的格局,弱队几乎不再有翻身的机会。对于目前中超、中甲球队来说,留下现有当打之年的外援将成为唯一可行的对策。(完)